词条 |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 |
释义 | Renmin Shengli Zheshi Gongzhɑi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卷名:财政 税收 金融 价格) People's Victory Bonds in Kind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初,为了巩固全国解放的胜利成果,恢复和发展新中国的经济,于1950年首次发行的国家公债。该公债的募集和还本付息,均以实物为计算基础。 该公债以“分”为计算单位,原定发行总额为2亿分,分两期发行。第一期于1950年1月5日开始发行,总额为1亿分,面值有1分、10分、100分和500分四种,年息5%,从1951年起,分5年五次抽签偿还。第一年偿还总额的10%,第二年15%,第三年20%,第四年25%,第五年30%。其后因国家财政经济状况好转,第二期折实公债停止发行。 有关每分值的规定:①每分所含的实物为:大米(天津为小米)6市斤,面粉1市斤,白细布4市尺,煤炭16市斤。②实物价格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的批发价,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加权比重为:上海45%、天津20%、汉口10%、广州10%、西安5%、重庆10%。③每分分值应折的金额,每旬公布一次,并以上旬平均每分的折合金额为本旬收债款的标准。 折实公债的发行数量不大,但对稳定物价、回笼货币、弥补赤字等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78206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