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中国近代银行 |
释义 | Zhongguo jindɑi yinhɑng 中国近代银行(卷名:财政 税收 金融 价格) banking in modern China 指鸦片战争至清朝末年(1840~1911)中国出现的银行。 鸦片战争后,外商银行随着西方资本主义的入侵而出现在中国,并凭借政治经济上的特权控制了中国的金融和财政,成为帝国主义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和掠夺的得力助手和工具。中国的银行业在外国金融资本势力和本国封建势力的双重压迫下,起步维艰,成长困难。到1911年清朝灭亡时,中国自办的银行不过十几家,且主要是官办或官商合办的银行,银行资本力量薄弱,业务发展缓慢。 外国在华银行 鸦片战争后至清末,英、法、德、日、俄、美等国在中国设立了数十家银行。1845年,中国第一家外商银行英国丽如银行在香港和广州设立分行,两年后在香港发行钞票,这是流通于中国市场上的第一批外国纸币。1848年又在上海增设分行。1857年,英国的麦加利银行(现在香港称渣打银行)在上海设立分行,其业务以存款、放款、汇兑为主,并发行钞票。1864年英国开办汇丰银行,总行设在香港,是第一家总行设在中国的外商银行,1865年在上海设立分行,随后又在中国许多城市设立分行。汇丰银行是由在远东经营多年、富有经济侵略经验的英国大洋行和资本家集资创办的。它以中国为经营重点,凭借政治特权取得业务经营上的优势,控制中国的金融市场。它握有存储保管和收支拨解中国关税和盐税的大权长达数十年,对中国财政有相当程度的支配作用。1889年德国在华开办德华银行,总行设在上海,并在青岛、济南、天津、汉口、北京等地设有分行。该行曾在中国发行银两票和银元票,并参加帝国主义对华贷款的银行团。自1893年起,日本横滨正金银行作为执行日本政府政策的工具陆续在上海、天津、汉口、北京、营口、大连、铁岭、长春等地设立分支机构。以正金银行为首的日本金融势力在东北特别雄厚,在日俄战争以后,极力排斥俄国势力,以图垄断东北金融。法国的东方汇理银行是一家以越南为活动中心的殖民地银行,1899年在上海设分行,以后又陆续在广州、梧州、天津、北京、汉口等地设立分行。名为“合办”的华俄道胜银行,实质上是帝俄侵华的帮凶和工具,该行在中国东北地区势力很大,日俄战争后受到日本金融势力的排挤和打击。美国花旗银行于1902年在上海设立分行,以后又相继在各大城市设分行。除以上银行外,在中国设立分行的外国银行还有荷兰银行,法兰西银行,德意志银行,英国的呵加剌银行、汇隆银行,比利时的华比银行等。 中国官办银行 随着中国近代产业的发展,商品交换与商品经营的范围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随之增加,信用工具的流通使用日益广泛,为中国银行业的产生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外国在华银行凭借种种不平等条约取得的特权,通过经营清政府的赔款和借款,掌握了中国的关税,垄断了中国的国际汇兑和对外贸易,赚取了惊人的利润,从而刺激着中国自办银行的欲求,加之清政府财政出现严重困难,统治阶级也想通过办银行增加财源,以摆脱财政困境。 中国通商银行 由清朝官僚盛宣怀创办于1897年5月27日,是中国第一家新式银行。其组织制度和经营管理办法模仿汇丰银行,并聘外国人担任“大班”,执掌业务和行政大权。总行第一任大班是在汇丰银行任职数十年的英国人美德伦。中国通商银行资本额定为白银500万两,先收半数现银250万两,并商借户部库银100万两。该行创办资本中的主要投资者,多是封建地主、官僚、买办和商人。这家银行形式上是商办的民族资本银行,实际上处于以盛宣怀为代表的官僚买办和封建势力的共同控制之下。中国通商银行总行设在上海,并陆续在北京、天津、汉口、广州、汕头、烟台、镇江等地设立分行。开办之初,除经营存款、放款业务外,清政府即授予发行纸币的特权,并兼办代收库银的业务。 户部银行 中国最早的中央银行, 1905年在北京开业。该行资本额为库平银400万两,户部认购半数,其余一半由私人认股。在户部银行开办之初的三年中,陆续在上海、天津、汉口、济南、奉天(沈阳)、张家口、营口、库伦(乌兰巴托)等地设立分行。1908年,户部改为度支部,户部银行亦改称大清银行,资本增至库平银1000万两。清政府颁布《大清银行则例》二十四条,重申该行为国家赋予发行货币、代理国库及代政府经办公债和各种证券特权的国家银行。则例明确规定了大清银行的八大业务:①短期拆息;②各种期票之贴现或卖出;③买卖生金银;④汇兑划拨公私款项及货物押汇;⑤代为收取公司银行商界所发票据;⑥收存各种款项及保管紧要贵重物件;⑦放出款项;⑧发行各种票据。1908~1909年间,在原户部银行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了重庆、南昌、杭州、开封、太原、福州、长春、广州、芜湖、长沙、西安、昆明、江宁(南京)等13个分行,并在成都、温州、厦门、吉林、香港、青岛等地设立分号。清王朝灭亡之后,大清银行改组为中国银行。 交通银行 中国银行史上的重要银行,于1908年1月由清政府邮传部在北京设立。清政府建立交通银行的目的,是设置一个附属于邮传部的银行,以办理轮船、铁路、电报、邮政四种事业的款项收付,包括必须由银行办理的存款、汇兑借款等等,以便集中资金,妥为营运,改变过去款项分头存储,此盈彼绌,不能互相调剂的状况,同时又可利用银行筹措资金,经理债票、股票,借以振兴轮、路、电、邮四政事业。交通银行资本定为库平银500万两,邮传部出资200万两,是最大的股东,其余 300万两招商入股。交通银行除经办轮、路、电、邮四政的存款、汇兑、拆借等业务外,还极力承做普通商业银行的存款、放款、汇兑、贴现、买卖金银、代客保管贵重物品、发行银行券及各种银票等业务。 大清银行和交通银行是清末成立的两家最重要的国家银行。同时期,各省为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大都设立了各省的官银钱号,这些官银钱号多数具有某种地方银行的性质,其中也有一些称为银行的,如1909年成立的广西省银行、1911年成立的四川银行等等。 民族资本银行 1906年在中国出现第一家纯粹由私人资本创办的商业储蓄银行。无锡富商周延弼在日本考察银行后回国创办信成商业储蓄银行,总行设在上海,并在无锡、北京、南京、天津等地设有分行。该行是中国较早开办小额储蓄业务的银行,凡满一元就可起存生息,不论农、工、商、民的零星款项均可存储。该行于辛亥革命后停业。 其他主要的私人资本银行还有:信义银行,1907年尹寿人在镇江创办,两年后因滥发通用票造成挤兑而倒闭;浙江铁路兴业银行,后改称浙江兴业银行,1907年由浙江铁路公司创办,是为浙江自办铁路筹集股款而成立的一家比较典型的民族资本银行,总行先设杭州,后迁上海,并在北京、天津、汉口等地设有分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1908年浙江人李云书等人集资开办,总行设在上海,宁波、南京、汉口等地设有分行。信成、浙江兴业、四明等银行,都经清政府批准,发行银行券,经营的储蓄业务不发达,实际上都以经营商业银行业务为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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