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本末论 |
释义 | benmolun 本末论(卷名:经济学) 20世纪初以前中国思想家用“本”和“末”的概念来表述农业和工商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思想。先秦思想家大都以农业为“本业”,以“雕文刻镂”一类奢侈品的生产和流通为“末业”。战国末年,韩非进一步将“末”的范围扩大到整个工商业,从而形成“农本工商末”的完整概念。西汉以来,“末”的含义除了泛指工商业外,更多的是专指商业和商贾。“农本工商末”反映了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的条件下,封建思想家重视农业,轻视或要求限制工商业的经济思想。 先秦时期的重本抑末论 先秦时期的思想家,为了富国强兵,保证国家有充裕的财政收入和为兼并战争提供所需的物资及可靠的兵源,要求把发展农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同时又认为,加强农业就必须抑制民间工商业,才能保证农业所需的劳动力和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否则,“工商众则国贫”(《荀子·富国》)。商鞅在秦国推行的变法令是重农抑商的典型事例。他采取一系列政治、经济措施,“令商贾技巧之人无繁”(《商君书·外内》),以保证大多数人致力于农业生产。韩非还指责工商业者为五种社会蠹虫之一,主张使其“名卑”(《韩非子·五蠹》)。但先秦思想家并不否定工商业的社会职能。商鞅曾将“商”与“农”、“官”并列称为国家不可缺少的三种功能。荀况则认为“农以力尽田,贾以察尽财,百工以巧尽械器”(《荀子·荣辱》)。韩非也说商“能以所有致所无”(《韩非子·难二》),为社会所必需。他们所不赞同的是听任民间工商业过度发展,侵占农业劳动力,因而主张加以限制。 秦汉时期的重本抑末论 秦统一中国后,将“上农除末”(《史记·秦始皇本纪》)定为国策。西汉政权面对商人势力的增大,坚持奉行“抑末”政策,贬低商人的社会地位。晁错针对商人的奢侈和欺诈行为,呼吁“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提出“使民以粟为赏罚”的“贵粟”主张(《汉书·食货志上》),进一步发展了重农思想。 但汉代有一些思想家如司马迁虽认为“本富为上,末富次之”,但仍肯定农、工、商都是致富的源泉,“上则富国,下则富家”(《史记·货殖列传》),不应有轻重之分。桑弘羊则指出“富国何必用本农”(《盐铁论·力耕》),认为治理国家应“开本末之途”(《本议》),主张富国也要靠发展官营工商业,而不是单靠农业。 西汉以后重本抑末思想和反重本抑末思想的斗争 东汉王符提出新的本末划分标准:以“农桑”、“致用”、“通货”为本,以“游业”、“巧饰”、“鬻奇”为末(《潜夫论·务本》),而不是将工商一概称为“末”。这些不同的本末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封建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同看法。但总的来说,在汉代“重本抑末”论是社会的支配思想。 晋初,傅玄提出“贵本而贱末”(《傅子·检商贾篇》)的口号。“贱末”思想在两晋南北朝时期得到广泛传播,被看作是“富国”的大政方针之一,甚至由国家颁布对商人的侮辱性法令。而士大夫阶层也以“贱末”作为进行家庭教育的重要准则。这表明轻商观念在社会意识形态领域内的进一步强化。 重本抑末思想和政策,对官营工商业有促进作用,但阻碍了民间商品经济的发展,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它的消极作用愈来愈严重。从唐代起,为民间工商业及其从业者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辩护的观点,就不断出现,有的理财家还以商业经营原则作为财政改革的指导原则,逐渐形成一个反对重本抑末的思想趋势。到宋代,这一趋势更加明显。在为私商自由经营进行辩护的各种观点中,李觏坚决反对官府专卖政策而主张“一切通商”,“听其自为”(《李觏集·富国策第十》)。北宋欧阳修(1007~1072)则呼吁封建国家与“商贾共利”,实行“诱商”为上,“制商”为下的新原则(《欧阳文忠公集·通世司上书》)。南宋叶适更明确地指出:“夫四民交致其用而后治化兴,抑末厚本,非正论也”(《习学记言序目》),公开否定了传统的抑末观点。 此后,传统本末思想虽仍占统治地位,但发展民间工商业的新观点却在不断扩大其影响。元代已将重视商人作用的观点进一步用来指导对外贸易。许衡(1209~1281)主张"士君子"经商“亦无不可”(《许鲁斋集·学事迹》),更是突破了封建士人不得兼营商业的古老信条。在明代,为工商辩护的观点日益增多,一些重农论者在强调农业的重要性时,也不再坚持重本必须抑末的传统思想。至于封建家训将工商业列为人们借以安身立命的正常职业,已成为较普遍的现象。特别是明中叶以后,工商业的发展已经孕育和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与此相适应,反对抑末、轻末的观点也同传统经济教条形成了日益尖锐的对立。16世纪时的“异端”思想家李贽(1527~1602)认为“虽圣人不能无势利之心”,鼓吹工商富人是“天与之以富厚之资”(《李氏文集·明灯道古录》),尤为突出。明清之际,黄宗羲抨击世儒“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提出工商“皆本”(《明夷待访录·财计》)的新命题,进一步表达了新兴市民的呼声。清初王源则从国家不能“有农而无商”的认识出发,强调“本宜重,末亦不可轻”(《平书订·财用下》),把矛头直接指向根深蒂固的轻商思想。沈尧更公开将商贾称作“豪杰”。 近代思想家对重本抑末论的批判 鸦片战争以后,重本抑末的传统教条,愈益不能适应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新情况。进步思想家在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过程中,提出了重商或重工以发展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理论。王韬认为西方国家“恃商为国本”,“商富即国富”(《弢园文录外编·代上广州府冯太守书》)。他揭露顽固派的所谓“重本”,不过是“丈田征赋,催科取租,纵悍吏以殃民,为农之虎狼而已”(《兴利》)。郑观应指出,农本商末只适用于古代社会,现在“欲制西人以自强”,应“以商立国”(《盛世危言·商务》)。到19世纪末期,康有为又提出“定为工国”的主张,将实现国家工业化作为奋斗目标。这一时期还出现了突破“农本”思想的传统视野,赋予它以近代资本主义农业经营的新涵义。 20世纪初,严复等人仍认为农业和工商业“理实有本末之分”,只是不应“贵本而贱末”(《原富》)。但终因这种古老的“本末”形式无法充分表达资产阶级的经济主张,所以人们纷纷转而采用近代的表达方式和名词术语,抛弃了农本工商末的旧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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