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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城市
释义 chengshi
城市(卷名:经济学)
city
  人口集中、工商业发达、居民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地区。它通常是一定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产生和发展  城市是一个历史范畴,当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社会分工扩大,手工业和农业分离,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数量增加,形式变化,在空间上日趋集中,在交通方便、人口较多或统治阶级集中居住的地方,就出现了以交换活动为主要经济内容的城市。自城市产生到现在,经历了古代、中世纪、近代和现代化四个发展时期。古代城市产生于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时期,它最初是部落联盟的中心,渐渐变成奴隶主的堡垒。古代典型的希腊城邦就是城市国家,即以某个城市为中心,包括其周围的村社构成的。随着奴隶主占有制生产方式的解体,古代城市日趋衰落。在10~11世纪,由于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欧洲封建制度下的中世纪城市开始兴盛起来,在14~15世纪达到了鼎盛时期。随着城市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代表新经济力量的市民阶级展开了对封建主的斗争,中世纪城市逐渐瓦解。产业革命以后,大规模的近代工商业在城市中得到迅速发展,城市的规模、性质发生了巨大变化,形成了以大工业为中心的近代城市。到了帝国主义时代,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城市发展又进入一个新的时期。有的学者称之为现代化城市或信息化城市时期。
  在中国,早在夏代前后就出现了城市。1840年鸦片战争后,随着帝国主义的入侵,城市中的工商企业得到一定的发展。一些城市,特别是沿海城市逐渐向近代城市演变,同时也使这些城市具有浓厚的半殖民地色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对原有的城市进行了改造,并建立了许多新型的工商城市,逐步改变了城市数量少、分布不均衡的状态,使城市在整个国家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中发挥了重大作用。
  城镇的划分和规模  城、镇的划分标准在世界各国很不统一。有的国家和地区只公布城、镇的名称和数量,而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有的国家则以是否首都和地方行政中心作为划分城、镇的标准;多数国家和地区则以人口数量为标准。各国根据自然条件、地理环境、经济开发和人口密度等规定镇的人口数量下限。国际统计协会为便于各国进行对比研究,建议以2000人为镇的人口数量最低标准。镇和市的界限一般按人口数量划分,镇的人口数量上限就是城市的最低人口数量标准。许多国家把这一标准定为常住居民 2万人。在城镇划分标准中,许多国家还规定非农业人口比重、人口密度、建筑密度和居民点形态等附加条件。
  中国现行的“镇”的设置标准是:①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均应设镇的建制。②总人口在 2万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的,可以建镇;总人口在2万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也可以建镇。③少数民族地区、人口稀少的边远地区、山区和小型工矿区、小港口、风景旅游区以及边境口岸等地,非农业人口虽不足2000,如确有必要,也可设置镇的建制。中国现行的市的设置标准是聚集人口在6万人以上的地域。如聚居人口不足6万人,则必须是规模较大的重要工矿基地,省级国家机关的所在地,规模较大的物资集散地,或边远地区的重要城镇。
  城市分级标准在世界各国也不相同。中国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属于大城市;20~50万人口的为中等城市;20万人口以下的为小城市。
  分类  城市可按性质、职能和其他特征进行分类。中国的城市大体分为五大类型:①综合性城市,包括综合性大城市,省、地区中心城市和县城等;②工业城市,包括多种工业城市,重工业城市,轻工业城市和单一工业城市等;③商业城市,包括商业中心城市,外贸城市和物资交流中心城市;④交通城市,包括铁路、公路枢纽城市和港口城市等;⑤特别职能城市,包括风景旅游城市,边防军事要塞城市,经济特区城市和革命纪念城城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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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3:5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