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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斯多葛派
释义 Siduogepɑi
斯多葛派(卷名:政治学)
Stoics
  公元前 4世纪由基底恩的芝诺于雅典创立的一个学派。一译“画廊派”或“斯多亚派”。因其讲学的场所在一彩色画廊而得名(希腊文Stoa,意为“画廊”,音译“斯多亚”)。斯多葛派思想的传播和影响,在希腊、罗马持续了约5个世纪。
  斯多葛派的研究重心是伦理德行学。他们强调人生应该追求的目的不是快乐而是德行,即“顺从自然”。在他们看来,宇宙是一个统一的整体,存在着一种支配万物的普遍法则,即“自然法”,亦称“逻各斯”、“世界理性”,或称“上帝”、“命运”。这种普遍法则,即自然的必然性,支配着宇宙间的一切。人类是宇宙的一部分,同样要受普遍法则的支配,这是不可抗拒的。人只有抑制个人的一切情感和欲望,俯首贴耳地服从命运,“按照自然而生活”,才能达到德行的境界,实现人生的目的。
  在政治思想上,斯多葛派最早系统地论述了自然法。他们认为自然法就是理性,是至高无上、普遍存在的,是宇宙一切事物,包括国家和个人所必须遵循的法则。国家制定的法律必须符合自然法。他们认为人们共同生活在社会统一体中是自然法的要求。在这里,自然法赋予每个人的理性是相同的。不论希腊人或是蛮族人,也不论自由民或奴隶,均具有同样的理性,都是平等的,本无高低贵贱之分,人为地划分不同的等级和国家,是违反自然法的。应该废除国家的界限,消除等级的差异,组成一个共同的社会,即“世界国家”。
  斯多葛派关于自然法、世界主义、人类平等和安于现状、顺从命运等观点,对罗马政治思想以及基督教教义的形成,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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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6/28 22:5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