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超短波通信 |
释义 | chɑoduɑnbo tongxin 超短波通信(卷名:军事) ultra-short wave communication 波长为10~1米(频率为30~300兆赫)的无线电通信。亦称“米波通信”或“甚高频通信”。超短波通信主要靠地波传播和空间波视距传播,多用于团以下战术通信。当通信距离较近时,通常使用鞭形天线,利用地波传播。当通信距离较远时,应用高架天线或将电台设在较高的地方,利用空间波传播。需要超视距通信时,可采用接力的方式或使用散射通信和卫星通信(见通信卫星)。超短波通信与短波通信相比较,其优点是:频段宽,通信容量较大;视距以外的不同网路电台可用相同频率工作,不会相互干扰;可用方向性较强的天线,有利于抗干扰;受昼夜和季节变化的影响小,通信较稳定。其缺点是:通信距离较近;受地形的影响较大,电波通过山岳、丘陵、丛林地带和建筑物时,会被部分吸收或阻挡,使通信困难或中断。在上述地区组织实施超短波通信时,须注意利用地形,正确选择天线和电台的开设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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