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爱尔兰自治法案 |
释义 | Ai’erlan Zizhi Fa’an 爱尔兰自治法案(卷名:外国历史) Home Rule Bills in Ireland 英国政府关于在爱尔兰实行自治的法案。又称为地方自治法案。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曾先后提出 3个法案。第1个法案,是1886年4月由自由党W.E.格莱斯顿政府提出的。当时,爱尔兰农民争取土地的斗争此伏彼起,资产阶级要求自治的呼声也日益强烈。格莱斯顿为了取得爱尔兰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者的支持,扑灭爱尔兰的民族解放运动,乃提出给予爱尔兰自治的法案。法案规定,爱尔兰将建立自己的议会和内阁,但其外交、军事和关税,仍受英国控制。法案提出后,遭到保守党的猛烈抨击,认为这是一个“荒谬极愚的法案”。同时,也引起自由党的分裂。结果,格莱斯顿政府垮台,自治法案夭折。1892年,自由党再度组阁,格莱斯顿向议会第2次提出自治法案。经过广泛的宣传和激烈的辩论,1893年 2月,下院以301票对267票勉强通过。可是,上院否决了这个法案。不久,格莱斯顿宣布引退。 进入20世纪,英国国内各种矛盾严重激化。爱尔兰民族解放运动也更加高涨。1906年自由党H.H.阿斯奎斯组阁,为了取得爱尔兰议员的支持,于1912年 4月向英国议会提出第 3个自治法案。根据这一法案,爱尔兰可建立两院制的议会,上院议员由英王任命,下院议员按选举法产生。但议会无权处理对外关系、征收税款、支配土地和管理警察、军队等事宜。行政权则仍掌握在英国总督手中。这个法案同样受到保守党的反对。经过不少波折,总算被英国下院三读通过,但仍遭上院否决。根据英国1911年的法律,凡一个法案,经下院三读通过,就可以不顾上院的否决,直呈国王签字。在此情况下,保守党人在议会阻挠不成,转而在爱尔兰制造事端。以A.卡尔逊为首的保守党人,先是策动北爱尔兰的新教徒,于1912年 9月28日通过“庄严盟约”,扬言要采用一切必要的手段来粉碎目前在爱尔兰建立地方自治议会的阴谋。接着就在北方掀起武装暴乱,从而引起英国的“宪法危机”。阿斯奎斯政府决定派兵平息暴乱,而军官拒不受命,并以辞职要挟。保守党人策划的北方暴乱发生后,爱尔兰方面也组建了义勇军,全国战争有一触即发之势。为了缓和局势,安定后方,英王乔治五世于1914年批准了法案,使之成为正式法令。同年8月,英国对德宣战,英国政府以世界大战的爆发为借口,把爱尔兰自治法案搁置下来,宣布延期实行。战后,该法案虽得以实施,但未起任何作用。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78206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