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货币流通 |
释义 | shehuizhuyi zhidu xia de huobi liutong 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货币流通(卷名:经济学) circulation of money under socialist system 社会主义国家以货币作为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通过商品买卖等形式,在人们之间形成的不断转手的运动。商品和货币的易位,是货币流通的基本的形式(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货币)。 货币流通的形式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由于信用和银行的存在,货币流通具有现金流通和转帐流通两种形式。在中国,货币流通以国家银行为中心,并与信用活动结合在一起。①现金流通指人民币的纸币和硬辅币的流通,主要服务于和居民有关的货币收支,如支付工资、奖金、收购农副产品及其他对个人的支付。②转帐流通,主要指各单位的活期存款的流通,一般服务于国家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之间发生的货币收支。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除结算起点以下的小额收支可使用现金外,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目前,中国的银行货币收付总额绝大部分是通过转帐进行的,现金流通限制在一个较小的范围内;转帐流通已成为货币流通的主要形式。这就为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聚集和分配货币资金创造了有利条件。现金流通和转帐流通紧密联系,相互补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货币流通渠道 中国为了加强货币流通的计划管理,把货币流通的两种形式作了严格的划分,各自形成了不同的流通渠道,即现金流通渠道和转帐流通渠道。 现金流通渠道 分为现金投放渠道和现金回笼渠道两方面(见现金计划)。现金投放渠道有以下四条:①工资和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包括国家职工工资、集体职工工资、其他劳动报酬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这类投放是银行在城镇投放现金的主要渠道,是形成城镇居民消费品购买力的基本因素。②行政管理费支出。包括行政事业单位的行政费和企业单位的管理费。它形成社会集团购买力的一部分。③农村财政、信贷支出。包括国家财政支援农村的投资、小型水利补助费、国家向农村投放的农贷和预购订金等。这些农村财政、信贷支出,主要采取转帐形式,但也有一部分使用现金,如,农村基层组织提取现金支付工资、津贴,用于零星采购、支付管理费用,信用社对个人发放贷款、支付储蓄等。④农副产品收购支出。它是银行向农村投放现金的主要渠道。国家向农村集体单位收购农副产品,主要通过转帐结算。集体单位取得收入后,一部分作为生产费用和积累,形成对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力;另一部分,提取现金作劳动报酬。此外,国家向农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要支付现金。农民的现金收入,除一部分用于购置生产资料外,主要部分用于购买生活资料,形成农村居民的消费品购买力。 在上述四条现金投放渠道中,前三条渠道属于非商品性投放。其特点是:国家投放货币,实际上是国家向市场投放物资,国家商品库存会相应地减少。第四条渠道属于商品性投放,国家收购农副产品,虽然投放出大量现金,但是,钱出去,货进来,国家可以掌握大量物资,增加商品库存,从而增加回笼货币的能力。只要收购农副产品的价格合理,产品又符合社会需要,这种现金投放,就不存在货币量过多的问题。 现金回笼的渠道也有以下四条:①销售商品收入,简称“商品回笼”,是现金回笼的主要渠道。大力发展符合社会需要的生活资料的生产,是增加现金回笼能力的根本性措施。②服务事业收入,简称“服务回笼”,主要是指船票、戏票、水电费、文教卫生等方面的现金收入。③向居民个人征收的税款收入,简称“财政回笼”,如车船牌照税、集市交易税、屠宰税等现金收入。④储蓄存款和收回农贷,简称“信用回笼”。储蓄对居民来说,是推迟了购买力的实现,从整个社会来看,由于此存彼取,互相交错,在银行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余额,这部分余额是银行信贷资金的重要来源之一。按政策及时收回农贷,不仅可以加速农贷资金的周转,充分发挥农贷支援农业生产的作用,同时也可以起到调节社会购买力的作用。 转帐流通渠道 转帐流通是通过银行各存款帐户之间数字的划转进行的。在办理转帐结算过程中,各种转帐凭证实际上执行货币的职能,是转帐流通的工具。转帐流通,货币没有离开银行,对银行来说,不存在什么货币投放和回笼的问题。转帐流通渠道按其服务对象的经济活动内容的性质来划分,主要有以下五条渠道:①商品交易结算。②劳务供应结算。③财政部门的预算收支。④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拨缴。⑤银行信贷收支。以上①和②是转帐流通的两条主要渠道,它直接为商品和劳务交易服务。③和④属于资金无偿再分配性质。⑤虽然也属于资金再分配性质,但它是有偿的,对各企业单位的资金余缺可以进行灵活的调剂;同时,它还是银行根据商品流通扩大的需要,为社会增加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量的渠道。银行信贷收支规模,对转帐流通和现金流通的规模,都有直接影响。贷款的发放,会引起社会货币流通量的增加,意味着社会购买力的增加;贷款的收回,会引起货币流通量的减少,意味着社会购买力的减少。 货币流通的规律 货币流通决定于商品流通。马克思在分析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的辩证关系的基础上,揭示了货币流通规律,以公式表示,就是: 从这一公式中可以看出:一定时期流通中的货币必要量,是由商品价格的高低、商品总量的多少和货币流通速度的快慢三个因素决定的。假定货币流通速度已定,流通中所必要的货币量,就取决于商品价格水平×商品总量,即商品价格总额,这是货币流通规律的基本内涵。这一规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仍然适用。 在纸币流通代替了金属货币流通以后,又产生了纸币流通规律,货币流通规律便和纸币流通规律同时起作用。纸币作为价值符号所“特有的运动不是从商品形态变化直接产生的,而是由于它同金的正确比例遭到破坏产生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 112页)。如果纸币的投放量(指纸币发行量和各单位在银行的活期存款量等因素)被严格地限制在它代表的金属货币数量内时,“它们的运动就只反映货币流通本身的规律”(同前,第23卷,第147页)。只有当时纸币投放量超过了它所代替的同名的金币量时,货币流通规律的作用才为纸币流通的特有规律所代替,即以纸币贬值、物价上涨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社会主义国家要根据货币流通规律的要求,有计划地调节货币流通,使纸币的投放量限制在流通中的货币必要量的范围内,以保持币值和物价的基本稳定。 中国稳定货币流通的政策 为了防止通货膨胀和保持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中国采取稳定货币流通的政策,力求遵照货币流通规律的要求,保持货币流通的正常化。衡量货币流通量是否正常的标志是:①社会货币购买力和社会商品供应量在总额上和结构上是否平衡。如果都保持平衡,货币流通就算正常,否则,就是不正常。②社会货币购买力同商品库存之间的比例关系是否合理。一定的商品库存是商品流通的必要条件,衡量货币流通是否正常,不能仅看当年商品的供应状况,还要看社会商品库存是否合理。合理的商品库存,不仅在总额上要与货币流通量保持合理的比例,而且库存结构也要合理。只有库存总额和结构都合理了,才能成为货币流通正常化的物质保证。③商品价格总水平是否稳定。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物价变动虽然不能完全反映货币流通的状况,但是,中国随着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统一定价范围将逐步缩小,浮动价格和自由价格的范围将逐步扩大,在这后两种范围内的价格决定,不同程度上受市场供求,从而受流通中的货币量的影响。因此,价格的变动仍不失为测量货币流通正常与否的一个数据。 中国实行稳定货币流通、促进经济发展的方针,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这是因为国民经济处于国家的计划和指导之下,主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流通都是受到计划调节的,国民经济中的主要货币收支也是受国家计划控制的,这就为稳定货币流通提供了前提条件。国家手中掌握的大量商品,是稳定货币流通的物质保证。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见信贷计划)是最集中的货币收支,财政和银行由国家掌握,国家可以根据宏观决策的要求,有计划地调节财政收支和信贷收支,对货币流通总量和货币流通方向的构成起决定性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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