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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社会主义社会
释义 shehuizhuyi shehui
社会主义社会(卷名:经济学)
socialist society
  根据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建立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科学社会主义,是K.马克思、F.恩格斯创立的。它来源于空想社会主义。空想社会主义作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阶级斗争不成熟阶段的理论表现,产生于16世纪;19世纪法国的H.de圣西门、C.傅立叶和英国的R.欧文等三个伟大的空想社会主义者集其大成。1827年,欧文主义者的《合作杂志》开始用社会主义者称呼欧文的合作学说的信徒。1832年圣西门派编辑的法文期刊《地球》最早使用了社会主义的概念。空想社会主义者批评、抨击和指责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病和祸灾,设计用来代替资本主义制度的“理想社会”的种种方案。他们虽然提出了许多卓越的思想,在社会主义思想发展史上具有不容忽视的地位,但由于以人的天性作为最高准绳,脱离现实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之间的斗争,在考虑改变现存的社会制度时,反对采取政治行动,而求助于理性和正义,企图通过劝说(包括劝说统治者)、示范的办法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这只能流于空想。19世纪40年代,国际工人运动兴起以后,他们便趋于没落,成为落后的、保守的派别。代之而起的,是科学社会主义。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这是马克思的两个伟大发现。由于有了这些发现,“社会主义现在已经不再被看做某个天才头脑的偶然发现,而被看做两个历史地产生的阶级──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间斗争的必然产物。它的任务不再是想出一个尽可能完善的社会制度,而是研究必然产生这两个阶级及其相互斗争的那种历史的经济的过程;并在由此造成的经济状况中找出解决冲突的手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23页)。
  和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为未来的社会制度设计过具体方案或模式,他们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许多天才预见,仅仅是从研究资本主义经济规律中得出来的。马克思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生产社会化和资本家私人占有的矛盾,提出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分析了这一矛盾的具体表现,即①个别企业有组织和社会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矛盾。提出消灭资本主义的竞争和生产无政府状态,自觉地有计划地调节社会生产,使之按比例发展。②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提出消灭剥削,共同占有社会产品,按照劳动或者按照需要进行分配。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社会主义社会一般是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的同义语。在《哥达纲领批判》一书中,马克思根据共产主义社会是从资本主义社会脱胎出来的这一事实,开始把共产主义社会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和高级阶段。在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前夕,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阐述共产主义社会在经济上成熟程度不同的发展阶段时,第一次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或低级阶段。
  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  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在世界上建立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使社会主义从理想变为现实。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欧洲和亚洲又出现了一批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内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实践表明,社会主义社会同共产主义社会有下列共同点:①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②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③社会生产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劳动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④通过有意识的社会调节,国民经济在统一计划指导下按比例地发展;⑤在意识形态领域,以共产主义思想体系为指导。
  由于社会主义社会,“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生出来的,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同前,第3卷,第10页),它又不同于共产主义社会。一般说来,社会主义社会具有下列基本特征:
  ①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包括两种基本形式: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的集体所有制。由于存在两种公有制,实行按劳分配,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制也不同于共产主义的全民所有制,同时,在相当长的期间内,还会保留一定数量的生产资料的个体所有制和其他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以及与其相适应的分配形式。这种个体的和其他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在有些国家比重大些,有些国家比重小些。在中国它们是作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的补充。
  ②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消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分离的现象。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已经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成为社会的主人,并建立了彼此互助合作的关系。但是,工人和农民之间还存在阶级差别;城市和乡村、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之间的对立消灭了,本质差别依然存在。
  ③社会产品归全体劳动者所有,在扣除用于补偿生产资料消耗、扩大再生产和社会公共消费部分以后,按照劳动的量和质分配给劳动者用于个人消费。用于扩大再生产和社会公共消费的部分,也是“从一个处于私人地位的生产者身上扣除的一切,又会直接或间接地用来为处于社会成员地位的这个生产者谋福利”(同前,第3卷,第10页)。由于以劳动作为分配个人消费品的尺度还“默认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同前,第3卷,第12页),劳动者之间不可避免地仍会存在劳动报酬和生活水平的差别。
  ④社会主义经济是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见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恩格斯说:“大工业造成一种绝对必需的局面,那就是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组织,在这个新的社会组织里,工业生产将不是由相互竞争的厂主来领导,而是由整个社会按照确定的计划和社会全体成员的需要来领导”(同前,第1卷,第217页)。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经济优越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标志之一。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不是对立的。由于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即仍然是商品经济,不能忽视市场的作用。对国民经济的计划管理,不仅要反映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要求,而且必须反映价值规律的要求,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发挥价格、税收、利息等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为全社会自觉保持国民经济按比例发展提供了可能。运用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两种形式和手段,就会把可能变为现实。在不同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计划调节的比重大小不同,利用市场机制的范围也不一样。
  ⑤社会主义革命在一部分国家陆续取得胜利以后,世界上还存在两种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在生产力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世界市场不断扩大的情况下,社会主义国家不可能是闭关自守的,必然要广泛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这种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不仅在社会主义国家之间进行,而且要在社会主义国家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广泛开展,以促进本国生产力的发展。
  ⑥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剥削阶级,但是,由于世界上还存在帝国主义,国内还存在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的残余和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因此,还需要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是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国家,以防止帝国主义侵略,镇压经济领域的犯罪分子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保卫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劳动平等与分配平等的权利。
  ⑦社会主义社会的意识形态,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由于国际环境以及国内资产阶级和其他剥削阶级的思想影响,在意识形态里必须防止资产阶级思想和其他剥削阶级的思想对劳动人民的影响和腐蚀。在中国,在建立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的同时,也在建立社会主义的精神文明。
  社会主义社会是迄今为止人类历史上最进步的社会制度。它的产生标志着人类由几千年来以阶级剥削与压迫为基础的旧社会到无对立阶级无剥削的新社会的根本转变。这是一场深刻的、广泛的革命。社会主义社会并不存在固定的模式。恩格斯认为社会主义社会不是一种一成不变的东西,而应当和其他社会制度一样,把它看成是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  在社会主义社会,对抗消失了,矛盾仍然存在。它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基本上是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的,它能够使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得到充分发挥;能够在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合理分配和使用人力、物力、财力;能够广泛采用科学技术成果,高速度发展生产力,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但是,这并不是说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之间就没有矛盾了。这种矛盾的主要表现是:一方面,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从旧社会脱胎出来的,生产、分配、交换领域都还有不完善的地方,需要逐步完善;另一方面,生产力是不断发展的,生产关系是相对稳定的,它的某些环节会落后于生产力的发展,因而要求变革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在社会主义社会,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为指导的意识形态,对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起着积极推动作用。但是,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之间也存在矛盾。这主要表现为:意识形态领域中封建主义、资产阶级的思想残余还存在,国外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还会渗入;国家机关中的某些官僚主义作风还存在;社会主义国家制度、法律制度的某些环节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因此,需要不断加强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改革政治体制,健全民主与法制,使之与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适应。
  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不同的性质。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是对抗性的。它发展到一定阶段,就表现为剧烈的阶级对抗和冲突,只有经过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才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质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尽管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阶级斗争,但是,由于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生产关系占统治地位,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趋于一致,除了特殊的、局部的、暂时的情况以外,一般不会表现为剧烈的对抗和冲突,它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调整得到解决。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同以往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一样,仍然决定于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不同的是,在这里,人们已经有可能自觉地认识和正确地解决这些矛盾,以推动社会前进。中国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前提下,改革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一系列相互关系的环节和方面。这种改革是在共产党和国家政权的领导下有计划、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其目的在于发展生产力,以增加社会财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需要。
  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马克思曾经设想,社会主义革命首先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国家获得胜利。由于帝国主义时期资本主义经济政治发展不平衡规律的作用,这个设想没有实现,而是首先在生产力水平比较低的国家取得了胜利。这些国家,虽然原来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但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显示了新的社会制度的优越性。在中国,由于主观上的失误,在一段时间内国民经济的发展曾一再遭受挫折,但是,30多年来,还是取得了伟大的成就。1985年社会总产值为1952年的14.4倍,1985年国民收入为1952年的8.2倍(见表)。1953~1985年,社会总产值平均每年增长8.4%,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6.6%。这样的增长速度,和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相比也不算低。


  社会主义制度之所以具有巨大的优越性,是由于:①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劳动人民成为主人,从而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首创精神。②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使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成为可能,消灭了导致周期性经济危机的根源。资本主义国家,虽然也制定某些计划并取得了某些效果,但由于存在生产社会化和私人占有的矛盾,不可能实行计划经济,也不能消灭周期性的生产过剩危机和由此引起的社会危机。③社会主义社会有上述经济特点所决定的高度的民主政治和高度的精神文明。广大人民有共同的政治经济社会理想,共同的道德标准。
  社会主义制度是崭新的社会制度,它的发展要有一个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加上历史的、政治的、思想的、经济的原因,在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或在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定时期,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它要充分显示出自己的优越性还需要时间。但是,中国各族人民从长期的历史经验中已经深切体会到,中国不可能走资本主义道路,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社会主义才能使中国摆脱贫困落后,走向繁荣富强。
  中国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生产力水平低,但是,由于有了一定发展程度的社会化大生产,已经具备了社会主义产生的物质条件。近百年来,中国的民族资本有所发展;依附于帝国主义的官僚资本,即国家垄断资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达到发展的最高峰。它们所经营的大工业和交通运输业,为社会主义的产生准备了物质条件。
  中国在1949年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1956年,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完成了民主革命遗留下来的任务,顺利地实现了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并且进行了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社会主义建设,基本上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
  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是按照科学社会主义原则建立的,它的产生反映了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由于历史条件不同,社会主义国家的生产力和经济文化发展是不平衡的。不同国家的社会主义都要经历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中国,由于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商品经济没有充分发展,在上层建筑方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所必需的一系列经济、社会、文化条件远不充分,在此基础上建立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尚不成熟、不完善,所以中国目前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阶段,它将持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
  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已经实现的更高阶段。这个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在中国现阶段的具体表现。要解决这一矛盾,最根本的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已经把工作重点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中国经济建设的战略部署大体分三步走:第一步,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一番,解决人民温饱问题。这个任务已经基本实现。第二步,到20世纪末,使国民生产总值再增长一倍,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第三步,到21世纪中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基本实现现代化。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需要长期执行下列指导方针:集中力量进行现代化建设;坚持全面改革;坚持对外开放;以公有制为主体,大力发展商品经济;以安定团结为前提,努力建设民主政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努力建设精神文明。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制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条路线完全符合中国国情,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指针。
  社会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过渡  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将来要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但是,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相当长的历史阶段。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们的共产主义觉悟极大提高以后,社会主义社会才可能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说:“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上,在迫使人们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同前,第3卷,第12页)。
  参考书目
 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恩格斯:《反杜林论》第3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列宁:《国家与革命》,《列宁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北京,1972。
 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人民出版社,北京,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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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7/1 7:4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