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琴史 |
释义 | Qinshi 《琴史》(卷名:音乐 舞蹈) History of Qin 中国古代七弦琴史专著。宋朱长文撰。全书共 6卷,前5卷为历代琴家的述评,从先秦到北宋计156人,末卷为专题评论。作者将历代散见的有关材料首次作出汇集和整理,按一定体例编辑成书,并提出不少有价值的见解,是研究琴史的主要著作。《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此书:“凡操弄沿起,制度损益,无不咸具,采摭详博,文词雅瞻。” 作者朱长文(1038~1098),字伯原,号乐圃。其先越州剡(今浙江嵊县)人,世仕吴越,居苏州。其祖朱忆官至刑部尚书,家有藏书2万卷。朱长文19岁中进士,因坠马伤足,家居凡20年,饱览群书,著述甚多,除《琴史》外,还有《春秋通志》20卷、《乐圃文集》100卷以及《琴台志》、《墨池阅古》等。元祐中起为苏州教授,后召为太学博士,绍圣间改宣教郎,官终于秘书省枢密院校订、编修等职的郎官。 作者自称“于史传记集苟有所见,皆著于篇”(见该书《叙史》),实际上该书不仅是史料汇钞,他在引述每个琴家的事迹和言论之后,往往加有自己的评论。如对许由的《箕上操》,他提出:“太史公尝疑之。”接着又进一步指出:“或后人述而歌之耳。”他介绍了蔡琰的《悲愤诗》,但对有关琴曲却不以为然,认为:“世传胡笳声乃文姬所作,此其意也。”介绍了嵇康的《琴赋》以及有关史料,包括《晋书》本传所载夜遇古人授《广陵散》的神话故事,随即指出:“此说已怪,不足据也。”作者并不盲从于史料,总是通过鉴别,提出自己的见解。当然,他的有些议论,未免失之偏颇,如对司马相如和卓文君相爱的故事,作者慨叹道:“呜呼!斯言之玷,不可为也。”末卷的评论分11 个专题。莹律、释弦、明度、拟象、论音、审调、声歌、广制、尽美、志言、叙史。前几题多论律吕、制度,后几题综论史事,颇有精辟之论。 该书的缺点是缺少综合性的通论。特别是前 5卷每个琴家分别设题,彼此之间缺乏联系,显得比较零散,基本上属于资料汇钞。末卷的专论虽作了一些重要的补充,但也与前几章有些脱节。另外,引述材料都不曾注明出处,也给读者带来不便。近代周庆云的《琴史续》、《琴史补》,查阜西的《历代琴人传》等,都是在该书基础上的继续、补充和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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