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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洪秀全
释义 Hong Xiuquɑn
洪秀全(1814~1864)(卷名:法学)

  太平天国农民革命的领导者,中国近代最早向西方寻找真理的先进人物之一。广东花县人。他在1843年组织拜上帝会,宣传革命。1851年于广西金田举行起义,建立太平天国。洪秀全的法律思想是以平均主义和平等思想为理论基础的,涉及兵、刑、土地、婚姻、司法等各方面,指导了太平天国的法律建设。在他的法律思想中还杂有封建主义、宗教迷信的内容。洪秀全的主要著作有《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原道觉世训》等。
  洪秀全了解封建剥削制度下“农工作苦,岁受其殃”、“饿莩流离,暴露如莽”的境况,决心改变这样的旧世界,建立“天下一家,共享太平”的新世界。根据这种思想制定的《天朝田亩制度》,以法律形式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确认计口受田、财产公有的新的所有制。凡是侵犯公有制的贪污、盗窃行为,一律视为“奸邪”,处以重刑。与经济上的绝对平均主义相适应,洪秀全认为天国人民尽是“兄弟之辈”、“姊妹之群”,应平等地共享天福。他用农民阶级的平等观,反对封建的纲常,特别是反对男尊女卑,提倡男女平等地参加革命、平等地分田、任职、参军和参加考试。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废除买卖婚姻、蓄婢、纳妾、娼妓等封建陋习,使太平天国的妇女从封建的政权、神权、族权、夫权的束缚下,获得一定程度的解放。但是洪秀全对封建纲常的否定是不彻底的,他手订《太平礼制》充满了等级压迫的内容。
  洪秀全的平等思想也表现在诉讼制度上,根据《天朝田亩制度》,太平天国军民享有平等的诉讼权,从基层乡官两司马起,一直可以上诉到天王。
  洪秀全认为必须对太平天国的敌对分子进行无情的镇压。他说:“天法”是保卫革命、打击敌人的重要手段;天国军民务要遵天令、奉天法、莫犯天条,违者严惩。他还说:“爷今圣旨斩邪留正,杀妖,杀有罪不能免也”。在这个思想指导下,太平天国的刑事立法与刑罚手段是严酷的,在镇压敌对分子的斗争中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太平天国对革命内部的某些行为,如吃黄烟、饮酒、赌博、打架等,也采取斩首的极刑,表现了洪秀全刑法思想中不分敌我、不辨轻重的惩办主义,造成了严重的消极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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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30 1: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