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苏伊士运河史 |
释义 | Suyishi Yunheshi 苏伊士运河史(卷名:外国历史) history of Suez Canal 苏伊士运河位于埃及东北部,贯通苏伊士地峡,是欧、亚、非三洲的重要海上通道。1859年始建,1869年竣工并正式通航(见彩图)。通航后即由法国控制,1882年后由英国控制,1956年埃及宣布将运河收归国有。运河北起塞得港,经提姆萨湖、大苦湖、陶菲克运河注入红海,长162.5公里,连同伸入地中海和红海的河段总长约 174公里。1869年河面宽58米,河底宽22米,水深6米,沿途无船闸装置,航运畅通无阻,船只通过运河约需48小时。1955年运河河面展宽至 135米,河底宽50米、水深达13米,可通航3万吨货船和4.5万吨油轮,船只通过运河已缩短为14小时。苏伊士运河的凿通大大缩短了东西方之间的航程(见表),促进了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发展。也正因为如此,苏伊士运河成为西方列强互相争夺的目标。所谓苏伊士运河问题,实际就是西方列强围绕运河的开凿和控制,长期进行角逐而产生的。 ![]() ![]() 埃及人民要求收回运河的斗争 1866年埃及政府与“国际苏伊士海运运河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规定,运河公司是“埃及公司,受埃及法律和习惯管辖”。运河是靠埃及人民的血汗和金钱建成的。埃及政府为开凿苏伊士运河耗资1680万镑,等于外国股东投资总额448万镑的3.7倍。在运河开凿的10年中,数十万埃及人服役,约有12.3万人丧生。然而,运河的管理权和收益却长期为西方列强所霸占。1936年以前,埃及政府在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董事会中竟未占一席。1870~1930年的60年间,公司的纯利润达35亿法郎,绝大部分为英法所攫取。公司无视1866年合同,不执行埃及法律,不服从埃及政府的管辖,成为“国中之国”。埃及船只在运河航行也须向公司缴纳通行税。公司股票价格不断上涨,但运河的主人-埃及分得的纯利润寥寥无几,1955年仅10亿法郎,而同期英法等国却榨取利润174亿法郎。 1924年起,英埃双方就运河等问题进行长期谈判。埃及政府要求英国撤军,但遭到无理拒绝。1937年,埃及政府取消外国特权,运河公司方同意每年向埃及政府纳税30万镑。1949年改为让埃及政府分享70%的纯利权,但英法等国仍从运河公司榨取了相当惊人的利润,1951年达140亿法郎。 1952年埃及革命成功后,埃及政府要求英军撤离埃及,并在运河区组织游击队袭击英军。1954年英国被迫签订撤军协定。1956年6月,最后一批英军撤离埃及,结束了英国对埃及长达74年的占领。然而运河公司董事会的大权仍操在外国股东手中,1956年董事会的32个席位中,法国占16席,英国占9席,埃及仅占5席。公司的高级官员几乎都是外国人。 1956年7月26日,纳赛尔为维护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宣布将运河公司收归国有,英法不甘心失去他们在运河中的利益,1956年10月伙同以色列入侵埃及,企图重占运河,推翻纳赛尔,但遭失败,被迫停火撤军,运河终于回到埃及人民的手中。 参考书目 方德昭、杨剑安:《苏伊士运河和苏伊士运河问题》,北京,1957。 宓贤弼:《帝国主义与苏伊士运河》,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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