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海关 |
释义 | hɑiguɑn 海关(卷名:经济学) the Customs 一国在沿海、边境或内地口岸设立的执行进出口监督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英语customs一词,最早是指商人贩运商品途中缴纳的一种地方税捐,带有“买路钱”或港口、市场“使用费”的性质。这种地方税捐取消后,customs一词则专指政府征收的进出口税。the Customs是征收这种税的政府机构,即海关。 沿革与性质 海关是国际间经济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随着国际贸易往来的发展而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海关有着不同的性质与任务,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在奴隶社会,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对外贸易又往往同战争、抢劫交错进行,加上国界不稳定、交通工具落后等原因,“关”的机构和有关的法律都不健全,并带有强烈的军事性质。当时“关”的主要任务是防止奴隶外逃和防御外敌入侵,并兼有征收税赋的任务。在封建社会里,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尤其在封建社会末期,商品经济开始发展,国际贸易日益扩大,各国海关机构和有关制度已逐步完善,海关的任务主要是对过境应税货物征收进出口关税,并对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 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随着产业革命和机器大工业的兴起,欧洲各国交通运输业日益发达,国际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这时,各国的海关已变成实行保护贸易政策的工具,通过征收高关税来提高本国出口商品的竞争能力,保护国内市场。其基本任务是:监督管理进出国境的货物、运输工具、行李物品和邮递物品;征收关税和其他法定由海关征收的税费;查缉走私和编制进出口海关统计。 中国海关制度源于西周,到春秋战国时期,古籍中已有许多关于“关”和“关市之征”的记载。唐、宋时期在沿海设立的海关机构称为“市舶司”、“提举市舶司”,掌“蕃货、海舶、征榷、贸易”等事。清政府宣布开放海禁后,1685年在广州、漳州(厦门)、宁波、江南(上海)设立了海关。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丧失了关税自主权和海关管理权。从1840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的100多年间,中国海关成了英、美等帝国主义国家掠夺中国人民的一个重要工具(见中国近代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人民政府接管和改造了旧海关,制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1951)、进出口税制和各项法令规章,建立起独立自主的、以保护和促进国家经济建设为宗旨的海关制度。中国海关对国家有关进出口的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进行实际监督,保护国家经济,防止外来的政治、文化和经济侵袭,并为发展中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技术交流、促进各国人民的友好往来服务。中国在开放对外贸易的港口、边境火车站和主要国际联运火车站、国际航运站、国际邮包和邮件互换局、陆路边境及国界江河上准许货物和旅客进出的地点,以及特许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的地方设立海关。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直属国务院,统一管理全国海关机构、人员编制及其业务。 海关国际组织 海关合作理事会成立于1953年 1月26日,总部设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是一个国际政府间海关组织。到1981年底有成员国93个。其主要宗旨是促进各国政府在海关事务上的合作,协调和统一各国的海关制度,简化海关手续,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中国政府于1983年 7月18日加入《关于成立海关合作理事会公约》,成为海关合作理事会的成员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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