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筑城 |
释义 | zhucheng 筑城(卷名:军事) fortification 有两义:①筑城工事、筑城障碍物(见障碍物)及其所组成的阵地工程体系的统称。有些国家将保护居民和国民经济目标的防护工程也划入筑城的范畴。②构筑筑城工事、筑城障碍物的行动。古代是指构筑城池、城堡等的行动。筑城的目的是为了保存军队的有生力量、装备、物资,提高军队的战斗力,遏止、削弱进攻之敌和保护军事设施。筑城关系到阵地的稳定。工事的抗力,筑城障碍物的强度,各种工事、障碍物的正确配置,充分利用地形和实施巧妙的伪装,都与阵地的稳定有关。 分类 筑城按工程性质分为永备筑城和野战筑城。 永备筑城 通常是指在边防、海防预定坚守地区及纵深战略要地预先构筑的永久性的筑城。它采用坚固耐久的建筑材料(混凝土、钢筋混凝土、装甲构件等)构筑,内部设备较完善,对现代武器有较高的防护能力。 野战筑城 是指在战役、战斗准备和实施过程中构筑的临时性的筑城。它特别强调充分利用和改造地形,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广泛使用预制构件和采用机械、爆破等快速作业方法构筑。野战筑城往往在完成后立即投入使用,并随着战役、战斗时间的延长,不断地加强和完善。 简史 筑城是随着武器、战争形式和战术的发展以及建筑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演变的。从筑城形式的演变上区分,大致可划分为城池筑城体系、炮台式要塞筑城体系和阵地筑城体系三个发展阶段。 城池筑城体系阶段 据《世本》、《博物志》关于鲧、禹筑城传说的记载和考古发掘证明,中国构筑城池,始于夏王朝建立的前后。到了商、周时期,随着分封制度的出现,开始大规模的作邑作邦、营国封城,筑城由原始的土墉沟壕、石墙围寨发展为建造王城和都邑。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繁,各诸侯国和士大夫都在其领地广泛筑城。当时的思想家、政治家墨翟,对于城池的设防、守城的原则和战术,均有详细的论述。流传至今的《墨子》城守各篇,是中国古代关于城池防卫战术和筑城方面的珍贵的军事著作之一。 随着攻城兵器和攻城战法的演进,城池的形制得到发展,城墙由低、薄变得高、厚、坚固,城池的规模也逐渐扩大。周初的都城城制“方九里”,如东周王城洛邑(今河南洛阳西)周长约12~14公里;汉代长安城外郭周长25.1公里;唐代长安城周长扩大到36.7公里;明初都城应天府(今江苏南京),内城周长33.4公里,外郭达90公里, 内城城墙全部用砖石包砌,是当时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城池。为增大城池的防御纵深,一些重要城池多构筑重城和利用地形构筑外围关堡。如战国时期的淹城(今江苏常州市南)为三重城,明代出现了四重城。汉末曹操改建的邺城(今河北临漳县西),在城外加筑了两座城堡,与邺城成犄角配置,可以机动兵力相互支援。作为城池的主要组成部分的护城壕(河)、出入口和城墙上的观察、战斗等设施的形式,在宋代和明代也有发展(见城池筑城体系)。 中国古代内地的城池防御是采用“点”式筑城;一些诸侯国之间、中原王国与其北方藩属国之间的边境防御多采用“线”式筑城。如中国著名的万里长城(见长城筑城体系)就是城池筑城体系的发展和运用。 中国城池筑城体系延续的历史长约四千年之久,这是因为在近代火炮出现以前,攻城手段长期停留在临车、冲车、撞槌、云梯、石炮的水平上,作战形式也只是从原始的车阵会战发展为步兵、骑兵之战,这一切都不足以促使深沟高垒的城池筑城体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 在古代东方其他国家,早期的城池也同样经历了漫长的城墙-城塔体系时期。古埃及的孟菲斯要塞(公元前30世纪)、美索不达米亚的巴克特拉要塞(公元前22世纪),表明围墙筑城技术在古代中东地区一些国家已达到很高的水平。在此基础上,经过长期缓慢的发展,逐渐形成完善的城墙-城塔筑城体系。这种体系的要塞,使用土、石、木等建筑材料,修筑有高厚、坚固的城墙,在墙上筑有城垛,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墙的拐角处建有城塔(塔堡)。城塔呈圆形或方形,有多层和多向射孔,可控制墙外接近地和墙顶,并能依托它进行独立防御,成为防御体系中的重要支撑点。 在欧洲,公元1~2世纪修建的罗马壁垒,是著名的国境永备筑城,是城墙-城塔筑城体系的发展和运用。9~15世纪,从中亚到西欧修建了许多封建主的城堡,初期为土木建筑,后期多用石砌。这些城堡被称为欧洲“早期的要塞”。 炮台式要塞筑城体系阶段 14~16世纪的欧洲,由于火炮的出现及其轰击力逐渐增大,能在城墙上打开缺口,迫使城墙变矮变厚,演变成内堤;护城壕加宽加深,并将外堤向前推移,使要塞的核心位于围攻者火炮射程之外;城塔的直径增大,高度降低,演变成能容纳数门火炮的圆台堡(炮台),使之成为能独立防守的堡垒。后来,为克服圆台堡有射击死角的弊病,又演变成五角形的露天炮台(棱堡)和穹窖炮台。16世纪,在意大利出现了这种棱堡式要塞,从而使筑城进入了炮台式要塞筑城体系的发展阶段。17~18世纪,这种筑城体系在法国得到发展和完善。到18世纪下半叶,又出现了一种新形式的炮台式要塞──堡垒式要塞,即在要塞的核心堡垒的外围2.5~6公里处,修建1~2列独立的小堡垒作掩护,使敌人的炮火无法直接轰击要塞的核心堡垒,从而构成了更大纵深的环形防御体系。战争实践证明,堡垒式要塞当时更能有效地抵御不断增长的火炮攻击能力。到19世纪,它逐渐取代了棱堡式要塞。 18世纪以来,资本主义国家的军队不断由海上入侵中国,当时火炮是其主要的远战兵器。中国清朝政府为加强海防,将沿海原有的以城墙、敌楼为主体的城池改建为炮台式要塞。这种要塞构筑有若干座炮台和望楼、药局、官厅、兵房、演武厅等附属建筑,周围环绕带战斗设施的矮墙;各炮台依地形疏散、梯次配置,炮台之间的间隙地设置障碍物,炮火能构成多层火网封锁航道。炮台式要塞根据其地理位置和任务,分为海防要塞(海岛要塞、海口要塞、海岸要塞)和江防要塞。19世纪初期,清政府共建成炮台式要塞30余处。著名的虎门要塞、镇海要塞和旅顺要塞,在19世纪中后期抗击英、法、日侵略的战争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阵地筑城体系阶段 19世纪中叶,线膛炮和爆破弹的使用,使火炮的射程、精度和威力产生一个飞跃,促使炮台式要塞筑城体系进一步演变,外围的堡垒与要塞核心堡垒之间的距离增大近一倍。与此同时,由散兵壕发展起来的野战筑城阵地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第一次世界大战表明,孤立的环形要塞很难完成阻止敌军前进或吸引大量敌军的使命。于是,以堑壕为主体、沿正面连绵延伸、纵深梯次配置的野战筑城阵地迅速发展起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后,一些国家在国境线上修建了筑垒地域。筑垒地域由数道防御地带(阵地)和斜切阵地组成,以各种永备筑城工事组成的防御枢纽部为基础,在防御枢纽部之间的间隙地筑有野战工事和障碍物。筑垒地域的纵深可达6~8公里,有的达50公里,甚至更大。形成一种新的筑城体系──阵地筑城体系。 19世纪末叶,中国在沿海地区多次进行的反侵略战争证明,采用炮台式要塞筑城体系,守军活动范围太小,易为敌军迂回包围,且工事暴露,抗力较弱,不能抵御新式火炮的攻击。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中,清军曾在要塞外围构筑“沟垒”(即散兵壕),取得良好的战斗效果。20世纪初,阵地筑城体系逐渐取代炮台式要塞筑城体系;较为暴露的砖砌(或三合土筑)的炮台,演变成为低矮的钢筋混凝土永备射击工事和地下掩蔽部。 从清代末期至中华民国时期,中国变为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没有可能建立强大的国防。虽然沿长江也曾修建过吴淞、 江阴、 马当等要塞,1932年以后又在京(南京)沪杭地区构筑永备筑城阵地,但在1937年“八一三”淞沪会战中,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而在此次会战中,中国军队利用水网地带临时构筑的野战阵地,在抵抗日军的进攻战斗中,却起到一定的作用。 中国近代的农民革命战争,也有巧妙利用地形构筑野战工事的历史。如1850~1864年的太平天国农民起义战争,起义军在作战中的筑城活动有自己的独创。防御的筑城,基本手段是构筑营垒,根据敌情和地形,因时因地制宜灵活运用,创造了多种营垒形式。营垒周围的障碍物采用重墙、重壕和栅、阱、桩、签交错配置的形式。进攻多采用挖掘地道实施爆破,这种方法在攻城略地中起了很大作用。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次革命战争中,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广大人民群众,发挥人民军队、人民战争的优势,因地制宜,运用多种形式的野战筑城设施同敌人进行斗争。特别是在抗日战争中,敌后根据地的民兵和游击队,巧妙地构筑和运用地道进行游击战,创造了很多以少胜多、以弱胜强的战绩。在朝鲜战争中,中国人民志愿军和朝鲜人民军创造性地构筑了以坑道工事为骨干的支撑点式的防御阵地体系,对赢得战争的胜利起了重要作用。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40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武器装备的更新和战略、战术的变化,导致筑城的继续变革。这种变革主要是强调筑城体系必须具有更大的防御纵深和更好的应变能力。以往那种连绵的线式防御阵地体系,已被支撑点式的大纵深环形防御阵地体系所取代。为了增强对集团坦克连续突击的抵抗能力,又出现了点网式和点、线、网相结合的各种阵地样式。 展望 现代战争对筑城的防护力和障碍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针对常规武器的发展,考虑到核武器和化学、生物武器使用的可能性,对筑城工事的坚固性、密闭性、抗震性和防电磁脉冲等防护要求在不断变化和提高,因此,采取综合防护措施将是筑城的主要发展方向。工事在符合战术要求的前提下,仍将强调疏散配置,矮小低下,能打能藏和便于机动,增加预备工事的数量。坑道式永备筑城工事与各种野战筑城设施的结合运用将进一步受到重视。地下工程技术的迅速发展,为以军事为目的的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供了广阔的前景。以核效应试验为基础的核防护工程的理论与实践,已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新兴学科。针对现代战争筑城的规模大、作业要求高速度、工事要求综合防护的特点,对筑城提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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