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组织 |
释义 | Dongnɑnyɑ jiti Fɑngwu Tiɑoyue Zuzhi 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组织(卷名:政治学) South-East Asia Collective Defence Treaty Organization 简称东南亚条约组织。冷战时期美国在亚洲太平洋地区建立的军事集团。1954年 9月,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泰国、菲律宾、巴基斯坦等 8国在菲律宾马尼拉签订了《东南亚集体防务条约》。1955年2月条约生效,该组织正式成立,总部设在泰国曼谷。美国筹建该组织的目的是组成区域性反共联盟,“遏制”中国,对抗1954年关于印度支那问题的日内瓦协议,在亚太地区巩固和扩大其势力范围。 条约规定:①各缔约国将共同努力,“以防止和反对受外界指挥的针对它们的领土完整和政治稳定的颠覆活动”。②采取共同行动,对付“在条约区域内用武力进攻的手段对任何缔约国或对各缔约国今后可能经一致协议指定的任何国家或领土进行的侵略”。美国在条约中声明它所理解的侵略只适用于“共产党的侵略”。条约另附的议定书将柬埔寨、老挝和越南南方包括在其缔约国的“保护”范围内。③在受到武装进攻以外的威胁时,缔约国立即进行磋商。④“条约区域”是“泛指的东南亚地区,包括亚洲缔约国的全部领土,以及泛指的西南太平洋地区”,但是不包括台湾和台湾以北的区域。 该组织理事会由各国外长或其代表组成,每年召开一次会议。东南亚条约组织成立以后,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活动。但亚洲成员国只有3个,而且组织内部矛盾重重,政策分歧,无法建立统一的军事指挥机构和联合部队,未能达到美国预想的战略目标。法国从1967年起拒绝派正式代表参加外长级理事会,从1974年起停止向该组织提供经费。巴基斯坦在1972年11月宣布退出。随着中美关系的改善和亚太地区国际形势的变化,1975年 9月的第20次理事会会议宣布,“鉴于情况不断改变”,该组织将分阶段解散。1977年6月,东南亚条约组织宣告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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