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私法
词条 | 意思自治原则 |
释义 | 意思自治原则 意思自治原则 国际私法中指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处理争议法律关系所适用的法律的原则。一项古老的私法原则。早在14世纪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教授萨里塞(Bartolomeo da Saliceto,?—1411)的著作中已出现,16世纪法国学者杜摩兰(Charles Dumoulin,1500—1566)再次提起并受到广泛关注,后成为确定合同准据法的最普遍的原则。其最初的主要内容是合同应适用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法律,法院也应推定当事人希望适用于合同的实质要件和效力的法律,现也被扩大适用于侵权等其他法律关系中。 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私法 意思自治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之一。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自由、充分的表达其真实意志,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其是否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自主决定取得、转移或抛弃民事权利,自主选择权利救济方式。这一原则要求法律给予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时充分的自主权利和行为自由,不受国家权力的非法干预和其他当事人的强迫。在民法中,所有权行使自由、合同自由、遗嘱自由、婚姻自由、家庭自治等,都是意思自治原则的体现。 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总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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