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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 戈登音乐教学法 |
释义 | 戈登音乐教学法 戈登音乐教学法(Gordon's music pedagogy) 美国音乐心理学和教育学家戈登(Edwin Gordon,1927— )创立的音乐教学法。基本原则是“先听后看”。戈登认为,从听觉上分辨调性和节拍的能力是看谱的预备。故儿童学看谱之前应先听各种音型和节奏型,建立音乐语言经验,培养理解性的听觉能力。音乐技能的学习顺序分两个基本部分——辨别性学习与推断性学习,每一部分又分为若干层次。强调因材施教原则,要求对每个学生的音乐能力倾向进行学习前和学习中的测验,据此对不同学生设立不同学习目标,实行有针对性的教学。戈登为实施其教学方式设计了一套系列教材《即时投入的音乐课程》,适用于学前至高中各阶段的音乐教学,并易于为普通音乐教师所掌握和应用。 出处:教育卷 • 教育原理 • 各级各类教育 • 各科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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