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融合行政模式 融合行政模式 农业社会的行政模式。里格斯(FredWarrenRiggs,1917—2008)认为,传统的农业社会的社会结构是混沌未分的,没有明确的、细致的社会分工与之相适应,行政行为与诸如立法、司法、军事、经济等其他的社会行为是混杂在一起的,更谈不上有专业化和行政机构。主要特征是:(1)经济基础是农业生产力;(2)土地的分配和管理是政府的重要事务;(3)官僚的职责重于行政政策;(4)行政风范带有浓重的家族和亲族主义色彩;(5)流行世亲世禄的行政制度;(6)政治与行政不分,权力来源于君主,行政官吏在政治和经济上自成特殊的阶级;(7)政府与民众较少沟通,而且同一阶级成员的交往也受到空间上的限制;(8)行政活动以地域或土地为基础,行政的主要问题是维持行政的一致和统一。出处:管理学卷 • 公共管理 • 公共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