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组织与条约
词条 |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
释义 |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特定常规武器公约 《禁止或限制使用某些可被认为具有过分伤害力或滥杀滥伤作用的常规武器公约》的简称。1980年10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1981年4月开放供签署。1983年12月2日起生效。该公约是一个“总括条约”,还包括了《关于无法检测的碎片的议定书》、《禁止或限制使用地雷(水雷)、诱杀装置和其他装置的议定书》(又称《地雷议定书》)、《禁止或限制使用燃烧武器的议定书》和关于小口径武器系统的决议。这些文件制定了保护平民或民用目标免受使用燃烧武器、地雷和饵雷袭击的新规则,禁止使用那些可以产生出无法用X光射线在人体上检测出来之碎片的武器。这些规则从彻底禁止使用这类武器到限制对平民或民用目标滥用这类武器都作了规定。 截至2015年1月,已有120个缔约国。中国于1981年9月14日在联合国总部签署了该公约,1982年4月7日交存批准书,1983年12月2日起对中国生效。 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组织与条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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