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婚姻法学
词条 | 补办结婚登记 |
释义 | 补办结婚登记 补办结婚登记 无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补办结婚手续的行为。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构成非婚同居关系,不构成婚姻关系。补办结婚登记后,婚姻关系的效力溯及至当事人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时或双方均具备结婚实质要件时。 出处:法学卷 • 婚姻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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