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词条 | 侵犯商业秘密罪 |
释义 |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在中国,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已经掌握的他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属侵犯知识产权罪的一种。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1) 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 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 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9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220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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