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学说学派
词条 | 批判法学运动 |
释义 | 批判法学运动 批判法学运动 以西方马克思主义和美国的现实主义法学为理论基础的现代西方法学流派。20世纪60—70年代产生于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主要代表人物有肯尼迪(D.Kennedy)、楚贝克(D.Trubek)、阿贝尔(R.Abel)和图什内特(M.Tushnet)等。它以批判西方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尤其是美国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为己任,将自由主义及其所信奉的法治作为他们批判的主要靶子。主要观点包括:法律推理的非确定性;法反映统治者的意志;法不是适应社会需要的必然产物,而是阶级统治的偶然产物。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学说学派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