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哲学卷 • 马恩列斯思想、传略和著作介绍 • 著 作
词条 | 论粮食税 |
释义 | 论粮食税 论粮食税 全称《论粮食税(新政策的意义及其条件)》。列宁写于1921年4月。编入《列宁全集》第2版第41卷、《列宁选集》第3版第4卷。1921年3月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决定废除“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改行“新经济政策”,对农民征收粮食税,以代替余粮收集制。本文是从理论上说明了实行新经济政策和利用国家资本主义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列宁从俄国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利用国家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途径、方法和手段,把租让、合作社、代购代销、租借(租赁)视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几种形式,还强调了同官僚主义作斗争的重要性。 出处:哲学卷 • 马恩列斯思想、传略和著作介绍 • 著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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