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债权
词条 | 提存效力 |
释义 | 提存效力 提存效力 提存成立后在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提存人和提存机关之间、债权人和提存机关之间发生的法律后果。提存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的给付请求权消灭,提存物的毁损、灭失风险责任由债权人承担。提存物的收益归债权人所有。提存物的保管费用由债权人负责。提存机关依法负有保管提存物的义务,因提存机关的过错致提存物毁损的,提存机关负有赔偿的责任。提存人除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取回提存物;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提存机关交付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机关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自提存之日起,超过法定期间未领取的,提存机关可处理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余额归国家所有。参见“提存”(201页)。 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债权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