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经济卷 • 政治经济学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词条 | 政企分开 |
释义 | 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 “政企职责分开”的简称。指我国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与国有企业自主经营的职能明确分开。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不分,政府机构直接经营管理国有企业。随着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要求政企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凡属国家法令规定属于企业行使的职权,各级政府不得干预。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主要是制定和执行宏观调控政策,搞好基础设施建设和创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出处:经济卷 • 政治经济学 •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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