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人物著作
词条 | 哈特 |
释义 | 哈特 哈特 英国法学家,新分析法学派创始人。曾任牛津大学法理学教授。主张法律是—种规则,而法律规则的一个特色是它可分为两类虽有联系但却不同的规则:主要规则和次要规则。主要规则设定义务,即要求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而不管他们愿意与否。次要规则授予权力。根据次要规则,人们可以引进新的主要规则,或修改、取消旧的主要规则,或决定主要规则的范围,或控制其实施。主要著作有《法律的概念》、《法、自由和道德》和《刑法的道德性》等。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人物著作 哈特(Francis Bret Harte,1836—1902) 美国小说家。当过小学教师、药房职员、淘金工人、排字工人、新闻记者。曾任美国驻德国和英国的领事。主要作品有短篇小说《咆哮营的幸运儿》《扑克滩放逐的人们》《圣诞老人来到辛柏逊州》《密格尔丝》等,反映淘金工人的艰苦生活,揭露金钱的腐蚀作用。是第一个因描写美国西部而知名的美国作家。 出处:外国文学卷 • 作家作品 • 美 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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