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民族卷 • 中国民族 • 西北地区
词条 |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 |
释义 |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 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 全称“陕甘宁省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1936年建立的回族自治政权。是年6月先期到达陕北的红一和红十五军团解放了回民聚居的豫旺、海原等陕、甘、宁三省交界区,普遍建立区、乡两级苏维埃政权,后又在同心城召开成立大会,通过《豫海县回民自治政府条例》,选举产生政府机构,并建立以回族为主体的游击队、农会、解放会等群众组织。贯彻民族平等政策,领导回、汉等族人民打土豪、分田地,开展增产支前运动,为红军会师和北上抗日作出贡献。11月红军回师开赴抗日前线后,被国民党当局和当地封建势力强迫解散。 出处:民族卷 • 中国民族 • 西北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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