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商法学
词条 | 商合伙 |
释义 | 商合伙 商合伙 亦称“合伙企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效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或有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国际上对商合伙的法律地位有两种态度:一是以法国、日本为代表,不仅在其商法典中确立了合伙企业的商事主体资格,而且将商合伙的具体形式——无限公司与两合公司均赋予了独立的法人资格;一是以德国为代表,包括英美法系,均承认商合伙的主体地位,但认为其不具备法人资格,中国也是如此。在中国,设立商合伙的法律依据是1997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年8月修订)。该法将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前者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后者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出处:法学卷 • 商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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