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知识产权
词条 | 商标权无效 |
释义 | 商标权无效 商标权无效 “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的简称。已经注册的商标,因其注册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条件或者因他人的争议而被商标管理机关宣告无效的制度。在中国,商标权被宣告无效的事由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注册不当。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关于禁用标志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一类是因他人提出争议而被商标局宣告商标权无效。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对于上述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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