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近代史 • 事件
词条 | 善后大借款 |
释义 | 善后大借款 善后大借款 1913年袁世凯为取得帝国主义支持,消灭国民党控制的南方各省势力,以办理“善后”为名,指派国务总理赵秉钧、外交总长陆徵祥、财政总长周学熙等为全权代表,向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借款。4月26日,未经国会同意,与五国银行团代表在北京非法签订《善后借款合同》21款,附件六号。借款总额二千五百万英镑,八四实交,年息五厘;以盐税、海关税等为抵押;四十七年偿清,本息共计六千七百八十九万三千五百九十七英镑。合同规定,盐税征收须聘请外国人协助管理,盐税从此被外人控制。 出处:中国近现代史卷 • 中国近代史 • 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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