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哲学卷 • 外国哲学史 • 西方哲学 • 古希腊罗马哲学 • 学 说
词条 | 四因说 |
释义 | 四因说 四因说 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用来说明事物生灭变化的原因的学说。认为事物的生灭变化有四种原因:质料因,指事物是由什么东西构成的;形式因,指事物的本质结构;动力因,指促使一定的质料取得一定的形式结构的力量;目的因,指事物所要达到的目的。又将四因归结为形式因和质料因,认为可以将动力因和目的因归到形式因之内,组成事物的本质。强调形式和质料是不可分离的,决没有无质料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质料。这就摒弃了柏拉图想在事物之外寻找事物本质的企图,这一观点具有唯物主义和辩证法因素。但他又认为质料是消极被动的,形式是积极主动的,形式和质料是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并认为任何事物的本性与其说是在于质料,还不如说是在于形式。他还提出没有任何形式的“纯粹质料”和没有任何质料的“纯粹形式”,从而倒向唯心主义。 出处:哲学卷 • 外国哲学史 • 西方哲学 • 古希腊罗马哲学 • 学 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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