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词条 | 斡旋受贿 |
释义 | 斡旋受贿 斡旋受贿 亦称“间接受贿”。在中国,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行为。是受贿罪的一种表现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8条规定,对斡旋受贿,以受贿论处。 出处:法学卷 • 刑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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