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人物著作
词条 | 斯图奇卡 |
释义 | 斯图奇卡 斯图奇卡 苏联法学家。彼得堡大学毕业。1903年加入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曾当选为党的中央委员。十月革命后,历任司法人民委员、拉脱维亚苏维埃政府主席,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等职。1922年与帕舒坎尼斯共同发起组织共产主义科学院法学部,曾任该院苏维埃建设与法学研究所所长。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应分为私人经济法(或称民法)与行政经济法(简称经济法),分别以自由竞争的无政府性或计划性为基础。其观点在30年代曾受到维辛斯基等人的批判,但自50年代末起又基本上为苏联法学界所肯定。主要著作有《法与国家的革命作用》、《苏维埃民法教程》(三卷)等。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人物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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