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制度主义学派 新制度主义学派 经济理论学派之一。制度主义学派发展而来。由于其代表人物的研究侧重点不同,分为三个分支。其一,代表人物为德姆塞茨(HaroldDemsetz,1930— )、阿尔钦(ArmenAlbertAlchian,1914— )和波斯纳(RichardAllenPosner,1939— )等,注重考察产权和习惯法。其二,代表人物为奥尔森(MancurLloydOlson,Jr.,1932—1998)、缪勒(DennisC.Mueller,1940— )等,侧重于对公共选择过程的研究,其中包括寻租过程及分配联盟活动的过程。其三,侧重于考察组织,其中,有简森(MichaelC.Jensen,1939— )和麦克林(WilliamH.Meckling,1922—1998)发展起来的代理理论,以及对由科斯(RonaldHarryCoase,1910— )于1937年创立并被奥立弗·威廉姆森(OliverWilliamson,1932— )广泛使用的交易费用所进行的研究以及博弈论等。另外还包括奥地利学派和新熊彼特学派用看不见的手或演进术语解释各类制度发展的内容。出处:管理学卷 • 管理学史 • 学 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