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学说学派
词条 | 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
释义 | 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新康德主义法学派 以新康德主义为哲学基础的现代西方法学派别。19世纪末20世纪初由德国施塔姆勒创立,主要代表有德国的拉斯克、拉德勃鲁赫,意大利的德尔韦基奥等;纯粹法学派的创始人凯尔逊,因其学说也以新康德主义作为哲学基础,一般也被列入该派。他们的共同特征是突出康德的不可知论,将法学与对法的评价对立起来。20世纪30年代法西斯主义盛行时,新康德主义法学家大多在不同程度上转向新黑格尔主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趋于衰落。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学说学派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