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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 国际无线电规则 |
释义 | 国际无线电规则 国际无线电规则 国际电信联盟用来管制无线电通信,调整各国在无线电管理活动中的相互关系,规范其权利和义务的国际性法规。国际无线电规则附属于国际电信联盟组织法和公约,与其共同行使对整个电信的管理并对联盟全体会员的行为予以规范与约束。1903年无线电报预备会议上制定,规则规定:“无线电台在操作时应尽可能不干扰其他电台的工作。”随着无线电通信的需要和无线电技术的发展,国际无线电规则经过几十次世界性无线电行政(通信)大会的修改和补充。包含78条,3674个条款,45个附录,116个决议和93个建议。分A和B两大部分。A部分主要包括无线电业务定义,无线电频率划分,无线电频率通知,协调和登记程序,频率的技术特性及其使用的原则,干扰处理程序等。B部分主要包括各种无线电台的操作和使用规定。国际无线电规则对各国使用无线电频谱和卫星轨道位置的权利和义务作出规范,主要体现在:无线电频率划分表、频率的通知、协调和登记、频率的规划等。 出处:交通卷 • 电信 • 电信史 • 公约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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