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语言学卷 • 普通语言学
词条 | 新语法学派 |
释义 | 新语法学派 新语法学派 亦称“青年语法学派”“莱比锡学派”。语言学流派之一。形成于19世纪70—80年代。主要代表人物是德国的勃鲁格曼、奥斯特霍夫、雷斯琴、保罗等,丹麦的维尔纳、汤姆逊,俄国的弗尔图纳托夫等也跟他们的观点接近。认为语言变化都有规律,提出语音规则的无例外性,强调类推在形成新的语言形式和语音-形态变化中的作用,主张研究活的语言和方言,重视语言材料的搜集和分析,提出语言演变的模式,对语言的演化作出了新的理论解释,推动了语言学的发展。但过高估计心理联想的作用,将个人心理活动看成语言发展的主要原因;只着重分析个别的语音和语法形式,把语言事实的演变作为孤立的现象来处理。 出处:语言学卷 • 普通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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