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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释义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简称《解释通则》。关于国际贸易合同中所使用的主要术语的解释规则。由国际商会于1936年制定,名为《1936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后,为了适应不同时期国际贸易业务发展的需要,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2010年分别进行了修改和补充。《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共有11种贸易术语,明确规定每种价格术语的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通则虽不具有强制性,但被国际上广泛采用。术语分为E、F、C、D4组11种。它们分别为: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条件,FCA—货交至承运人(指定地点)条件,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条件,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条件,CFR—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条件,CIF—成本加保险费加运费(指定目的港)条件,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条件,CIP—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条件,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条件。
出处:法学卷 • 国际法 • 国际组织与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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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6:3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