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语言学卷 • 普通语言学
词条 | 阶与范畴语法 |
释义 | 阶与范畴语法 阶与范畴语法 系统语法的前期名称。认为语言有三个基本层次:形式,指实体组织成的有意义的项目,即语法和词汇;实体,指语音材料和文字材料;语境,指形式和语境之间的关系,即语义。韩礼德(Michael Alexander Kirkwood Halliday,1925— )在分析语言时还建立了三个“阶”和四个“范畴”。即:级别阶,指单位的层次排列,如句子高于分句,分句高于词组;精度阶,指分析语言的详尽程度,如“老人”比“人”限制较严,因此它的精度比“人”高;标示阶,指表达形式与实体之间的关系,如“人”可标示名词,“老人”可标示名词词组。单位范畴,指语言任何平面上的切分成分的模式,如句法平面上的词素、词、词组、分句等单位;类别范畴,指某共同作用的项目的抽象概括,如名词、动词、名词词组等;结构范畴,指模式的组合排列规则,如“老”加上“人”是两个单位合为一个结构,存在横组合关系;系统范畴,指把类别按纵向关系排列,以供选择,如在“老人”“大人”“美人”这三个结构中,“老、大、美”都可以放在“人”前,这三个形容词成为一个系统,存在纵聚合关系。在20世纪60年代初的阶与范畴语法中,系统范畴只是四个范畴之一,到了70年代,系统范畴被提到首要位置,整个语法改称为“系统语法”。 出处:语言学卷 • 普通语言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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