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硬软酸碱原则 硬软酸碱原则 根据性质的不同将酸和碱各分为硬软两类的原则。由美国化学家皮尔逊(R.G.Pearson,1919— )于1963年提出。根据络合物稳定常数,将路易斯酸碱分为硬和软两类。接受电子的原子体积小,带正电荷多,没有易变形和易失去的电子,称为“硬酸”;给电子的原子电负性大,难变形,不易失去电子,称为“硬碱”。例如: 硬酸:H+、Na+、Mg2+、Ca2+、AlCl3等 硬碱:OH-、F-、Cl-、C、S 接受电子的原子体积大,带正电荷少或不带电荷,有若干易变形或易失去的价电子,称为“软酸”;给电子原子易失去价电子,易极化变形,电负性小,称为“软碱”。例如: 软酸:Cu+、Ag+、Au+、Hg+、R+等 等 软碱:I-、S2-、SCN-、RS-等 硬软酸碱反应中,硬酸与硬碱、软酸与软碱反应均易形成较稳定的络合物。硬酸与软碱或软酸与硬碱形成的络合物稳定性相对较差。出处:数理化力学卷 • 化 学 • 有机化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