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英国
词条 | 三年法令 |
释义 | 三年法令 三年法令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国会迫使国王查理一世(Charles Ⅰ,1625—1649年在位)签署的《关于防止两次国会之间间隔过长而产生一切不便的法令》。1641年颁布。规定:国会两次会期的间隔不得超过3年,若到期国王仍不召集,国会得自行召开;非经国会两院同意,国会于召开后50日内不得被解散,会议不得被延期或中断。其目的是限制王权,维护资产阶级上层核心贵族的利益。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英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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