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政 治 学 • 政治制度 • 国 家
词条 | 三权分立制度 |
释义 | 三权分立制度 三权分立制度 立法、行政、司法三种国家权力分别由三种不同职能的国家机关行使、互相制约和平衡的学说和制度。资本主义国家的一种重要政治原则和政治制度。分权思想可溯源到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他提出国家有议事权、行政权、司法权,并认为国家之治乱以三权是否调和为转移。近代明确阐述分权学说的是17世纪英国的洛克。1748年法国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发展了洛克的学说,系统地提出三权分立的原则,它为资产阶级革命后以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取代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提出了方案。后各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三权分立制度,一般立法权由议会行使,行政权由总统或内阁行使,司法权由法院行使。 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政 治 学 • 政治制度 • 国 家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