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宗教卷 • 基督教 • 历史事项
词条 | 礼仪改革运动 |
释义 | 礼仪改革运动 礼仪改革运动 天主教会19—20世纪改革礼仪以适应现代发展的运动。1833年盖朗热(Prosper Guéranger,1805—1875)在法国重建本笃会索勒斯梅修道院,并展开对教会礼仪传统的研究,由此引起天主教对礼仪问题的关注。教皇庇护十世(Pius Ⅹ)在位时期(1903—1914)礼仪改革得到实质性发展,他于1903年11月22日发布的自动诏书被视为天主教官方礼仪改革运动的开端。在1909年天主教比利时马利内斯大会上,卢汶塞萨尔山修院僧侣博杜因(Lambert Beauduin,1873—1960)提出为礼仪革新制定实际计划,从而掀起教士礼仪改革运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礼仪改革运动从法国、比利时发展到德国、奥地利和英、美等国,形成世界范围的影响。1947年庇护十二世发布专论礼仪问题的第一个教皇通谕《天主的中保》,成为第二次梵蒂冈公会议之前天主教礼仪改革所通用的典章。教皇为此组织礼仪改革委员会,教廷于1951年、1955年和1958年发布有关教令,对礼仪活动中事项作了具体改革规定。在“梵二会议”上,教皇保罗六世于1963年12月4日发布《礼仪宪章》,肯定并支持礼仪改革。新教一些教派在20世纪亦曾有过修订礼文、重振礼仪等改革活动。 出处:宗教卷 • 基督教 • 历史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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