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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礼法之争
释义
礼法之争
礼法之争  亦称“德法之争”。中国古代关于礼治(德治)和法治的争论。礼法之争始于春秋时期。孔子主张“为政以德”,战国时期,法家李悝最早在魏国制定《法经》,“尽地力之教”。接着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提出“必行法令者,民之命也,治之本也”(《商君书·定分》)。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儒家学派的孟子,继承孔子尊崇礼治,反对法治,提出“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离娄上》)。道家主张“无为之治”,既反对礼治,也反对法治。战国末年的荀子,在坚持儒家礼治的同时,也重视法治。法家的集大成者韩非,兼取前期法家“法”“术”“势”三派之长,提出了完整的法治理论,主张“唯法为治”,自汉以后,统治者多采取礼法兼治即所谓“文武并用”“德主刑辅”的治国策略。
出处:哲学卷 • 伦 理 学 • 中国伦理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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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3 20: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