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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辛弃疾
释义
辛弃疾
辛弃疾1140—1207  南宋词人。字幼安,号稼轩,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二十一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即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任职期间,采取积极措施,招集流亡,训练军队,奖励耕战,打击贪污豪强,注意安定民生。一生坚决主张抗金。在《美芹十论》、《九议》等奏疏中,具体分析当时的政治军事形势,要求加强作战准备,激励士气,以恢复中原。但所提的抗金建议,均未被采纳,自身亦遭到打击,曾长期落职闲居于江西上饶、铅山一带。晚年韩侂胄当政,一度起用,不久病卒。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艺术风格多样,而以豪放为主。热情洋溢,慷慨悲壮,笔力雄厚,与苏轼并称为“苏辛”。《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水龙吟·登建康赏心亭》、《菩萨蛮·书江西造口壁》等均有名。有《稼轩长短句》。今人辑有《辛稼轩诗文钞存》。
出处:中国文学卷 • 古典文学 • 作 家 • 宋辽金作家
辛弃疾1140—1207  南宋文学家。原字坦夫,后字幼安,号稼轩居士,济南历城(今山东济南)人。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聚众隶耿京麾下,为掌书记。次年奉京命奉表归宋,至建康。时京为张安国杀害,他即归擒安国,押至行在斩之。乾道元年(1165年)上《美芹十论》,主张抗金,反对因一败而议和。六年,上《九议》,陈述恢复大计。八年,出知滁州,宽征薄赋,招流散,教民兵,议屯田。淳熙二年(1175年)提点江西刑狱,镇压赖文政茶商起义军,诱杀文政。后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上疏:“民为国本,而贪吏迫使为盗。”为政者当以养民为意。又整顿乡社,创置“飞虎军”。八年,提点两浙西路刑狱,旋被劾落职,寓居上饶十年。绍熙二年(1191年)起提点福建刑狱。知福州兼福建安抚使,复为谏官所劾,主管武夷山冲佑观。嘉泰三年(1203年)起知绍兴府兼浙东安抚使。后历知镇江、隆兴府。其词多抒写报国雄心,为“豪放派”代表,与苏轼并称“苏辛”。著有《稼轩长短句》,今人辑有《辛稼轩诗文钞存》。
出处:中国古代史 • 历史人物 • 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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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0 11:5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