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近代史 • 德国近代史
词条 | 社会党人法 |
释义 | 社会党人法 社会党人法 全称《防止社会民主党进行普遍危害活动法》,在中国通译《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简称《非常法》)、《反社会主义者特别法》。德意志帝国为加强镇压工人运动而颁行的法令。由俾斯麦政府制定,1878年10月19日经帝国议会通过。共30条。规定取缔德国社会民主党与一切进步工人组织及其活动等,有330多个工人组织遭破坏,2 400余人被监禁或流放。法令原定施行两年半,但一直延长实行了12年,至1890年1月废除。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近代史 • 德国近代史 社会党人法 《防止社会民主党进行普遍危害活动法》的简称,中国习译为《反社会党人非常法》、《反社会主义者特别法》。德意志帝国为加强镇压工人运动而颁行的法律。由俾斯麦政府制定,1878年10月19日由帝国议会通过。共30条。规定取缔德国社会民主党与一切进步工人组织及其活动等。原定施行2年半,但一直延长实行了12年。 出处:法学卷 • 外国法律史 • 德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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