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知识产权
词条 |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
释义 |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不授予专利权的对象 不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保护对象或者不符合专利法规定条件的对象,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在中国主要有两类:一类是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这里所称的遗传资源,是指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是指利用了遗传资源的遗传功能完成的发明创造。一类是属于专利法规定的不予授予专利权的对象,有:(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两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上述第(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仍可以授予专利权。 出处:法学卷 • 民法学 •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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