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法学卷 • 社会法学
词条 | 社会利益 |
释义 | 社会利益 社会利益 由社会法所规定的,介于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主要将社会弱势主体所代表的利益加以整合、提升所体现出来的利益。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过程中形成的一种既特殊又独立的利益。但就其本性而言,它更接近于个人利益。是在法律发展的两条道路上,即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过程中,对各种利益的重要性作出重新估量,将微观利益(私人利益)提升为中观利益而形成的特殊利益。社会利益更多地表现为团体所代表的利益,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如工会、消费者协会、妇联、老年人协会所代表的利益。 出处:法学卷 • 社会法学 社会利益 美国庞德(Roscoe Pound,1870—1964)用语。见“个人利益”。 出处:政治学社会学卷 • 政 治 学 • 政治思想和学说 • 外国政治思想和学说 • 术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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