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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 塔夫脱-哈特莱法 |
释义 | 塔夫脱-哈特莱法 塔夫脱-哈特莱法 亦称《劳资关系法》。美国反劳工立法之一。1947年6月23日国会通过,同年8月22日施行。因参议员塔夫脱(Robert Alphonso Taft,1889—1953)和众议员哈特莱(Fred A.Hartley,1902—1969)提出而得名。目的在于压制迅速扩大的工会运动,进一步奴役工人。它规定法院有权下令禁止罢工;规定罢工前必须有60天“冷却期”,先行调解;并禁止在集体合同中订立只许雇用工会会员的协议。还规定因“政治目的”而使用工会基金为非法;工会职员必须用书面声明自己不是共产党员等。 出处:世界历史卷 • 世界历史 • 世界现代史 • 美国现代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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