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心理卷 • 法制心理学
词条 | 暴力亚文化论 |
释义 | 暴力亚文化论 暴力亚文化论(subculture of violence theory) 20世纪60年代美国犯罪学家沃尔夫冈(Marvin Wolfgang,1924—1998)与费拉柯蒂(Franco Ferracuti)提出的用包含暴力价值观的亚文化解释犯罪的犯罪学理论。他们利用官方统计资料对费城的青少年进行广泛研究,认为不同种族及其延伸出的文化差异是造成其犯罪率差异的重要因素。在某些文化系统中,暴力是其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和人们日常生活方式,犯罪即以暴力手段解决日常生活问题的结果。这种充塞暴力的文化即区别于社会主文化的暴力亚文化。由于某些种族聚居区充斥暴力亚文化,生活在其中的人们,尤其是青少年,习惯于以暴力手段解决人际关系冲突,导致暴力犯罪,该区域同时成为暴力犯罪高发区。暴力亚文化论的主要论点在于说明社会上有一部分人愿意以暴力行为来维护自己的尊严、荣誉。在这种价值观下成长的人,遇到需要挺身而出维护自己的尊严时,暴力是他们最自然的选择。此理论的主要思想为:(1) 没有一种亚文化是与其存在的社会完全不同或者完全冲突的。即暴力亚文化并非完全是暴力的表现,其中必然也包含着主文化的要素。(2) 承认暴力亚文化的存在,并不要求遵从这些基本价值观念的行为人在任何情境中,都应表现暴力。换言之,暴力亚文化虽然崇尚暴力,但是并非鼓励人们把暴力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手段。(3) 暴力亚文化群成员在许多情境中可能或愿意使用暴力解决问题的事实表明,这种文化观念具有渗透性和弥散性特征。(4) 暴力亚文化的精神影响遍及这种亚文化地域的各个年龄的人群中,但是在青春后期至中年阶段的群体中表现得最为突出。(5) 暴力亚文化的反规范是非暴力亚文化。(6) 个人通过学习行为和差别学习、接触或认同的过程,逐渐发展起对暴力的喜欢态度和获得暴力使用方法。(7) 在暴力亚文化中,并不会必然地把使用暴力看成是非法行为,因此,暴力行为者并不会对其攻击活动产生罪恶感。 出处:心理卷 • 法制心理学 |
随便看 |
百科全书收录258893条中英文百科知识,基本涵盖了大多数领域的百科知识,是一部内容开放、自由的电子版百科全书。